Tuesday, May 5, 2009

只是窩

住的地方,我幾乎沒甚麼要求。

我和女兒討論過,發現在屋子里,我們只需要一個空間上網、看書,其他的好像並不需要。

以前,在媽媽的家,我常“出現”在兩個地方,客廳的其中一張靠窗的沙發和我的房間書桌前。我做的事情,都是看書、寫日記、寫詩、寫散文、寫信。當然,現在看書以外,後面的那些風花雪月不再屬於我。

所以,屋子有沒有油漆,大不大,有甚麼東西在裏面,我幾乎都沒甚麼要求。而且,越小越好,我不喜歡花時間做家務。

我住的屋子,不是我選的。當年在吉隆坡準備搬回家鄉,可是我連回來選購屋子的耐心都欠缺,直接交給父母去選購,結果他們選的是廉價排屋,我也照單全收。

我想,這種當時只有3萬5千令吉的廉價排屋,有3間房,客廳和飯廳,符合我剛剛出來工作才4年的消費能力。而且,我是那種不想做“屋奴”的人,如果要我把收入的大半都用在供屋子,節衣縮食,那我寧願不要。

鄰居都把廉價屋耗資裝修得儼如高價屋,我們家是少數不裝修而夾在其間,顯得非常寒酸的一間。女兒說:“這樣的好處是匪徒才不會有興趣來打劫”,真是經典的形容詞!而且,說中的也是她媽媽的想法。

不過,閒雜人,總是過度熱心地關注我的屋子沒有裝修。

我家後面是區內最大的警察宿舍,所以治安還不錯。因為住久了,整條街還有不少相熟的鄰居,互相照應,住得還算安心。

原本,我不認識所有鄰居,自從有了小孩,傍晚帶著她去散步,讓她和同一條街的孩子們一起踏腳車、打羽毛球、提燈籠,不管是對面的印裔孩子,還是其他華人的孩子,小孩建立了友情,也使到媽媽之間,從陌生變成互相信任。

關於住的地方,我的要求真的非常簡單,就是能夠讓我和家人安心的看書、睡覺,就可以了。

以後,甚至我想我可以成為離開俗世的人,因為住的地方對我來說,並不是一個所謂永遠的窩,覺得需要搬遷時,就不要因為留戀一間屋子而不能作出決定。

你說,隨波逐流的,是你,還是我呢?

─楊微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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