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我寫老師



生日那天,把孩子送到生活營後,獨自駕車到檳城探望梅振民老師。

當年,我就只是現在我的孩子的年齡,而今再見到老師時,73歲的老師一邊解釋說自己的腳力不太好,我就一邊放慢腳步配合老師的步伐。

其實,老師在學校里沒有教過我任何科目,只是在唸小六時代表學校參加校外作文比賽前,我和你在周末被叫到學校,梅老師出了作文題目給我們後,就離開現場,讓我們自由發揮。我們總是玩耍一小時多,然後才趕在最後45分鐘內把稿寫好,在老師重新出現時,若無其事的把稿交上去。

老師當時一直在代理《好學生半月刊》,我升上中學後,中二時因為一篇刊在該刊物的文章,以“我寫老師”為題目而得罪了中學內3名老師,結果梅老師因接獲中學校方指示,停止讓他再把刊物賣到該中學,而獲悉我在學校內面對3名老師揚言要告我毀謗的困境。

久別後的老師,後來帶我參觀他的家時,就對師母這樣介紹我:“就是這個學生,當年寫了那篇文章,使到我代理的刊物被禁賣到該所中學兩年。”

當場我感到很震驚,因為我從來不知在事情發生後,每天讓訓導老師把我叫上教務處,軟硬兼施要我跟那3名老師道歉來息事寧人外,校方竟然也如此向有關刊物“開刀”長達兩年。

老師和我都知道那篇文章沒有錯,也沒有所謂毀謗任何老師的意思,可是卻因為一些華裔老師斷章取義的翻譯,讓一些友族老師誤解,而校方就以高壓手段要我道歉,然而雖然當年我只是一個15歲的女生,也不相信3名老師會為一篇沒有殺傷力的文章要把學生告上法庭。

可是最終我妥協,心不甘情不願的道歉,以換取不必每天被叫到教務處被精神轟炸的安寧,然而一直到今天,這事件仍不能以道理讓我順服。

然而,在這件事上默默陪我走過的梅老師,卻讓我感覺在站穩真理這一邊的立場上,並不寂寞。

後來,有同學問起我是否還記得那3名要告我的老師時,非常抱歉的是他們的容貌和名字,都沒有存在我的記憶庫中。

從檳城回來後,把梅老師的近照放上互聯網的“面子書”上,老師一些不同年代的學生都欣慰的上來留言,也有同學索取老師的聯絡號碼,想去見一見老師。

見了梅振民老師,慶幸於人生短短數十年,仍可維繫難得的師生情。同時,也感慨於從過去到現在的教育界,桃李滿天下贏得敬重的教師有很多,但也不乏只會用高壓手段對付學生,而不檢討本身教學和品格是否有問題的教師。

只是,一個教師是否對學生有深重影響,或負面傷害,這些自會在日後留下評價。所以,有些老師可以是很多學生畢業多年仍銘記於心,有些老師卻在學生心中沒有任何值得想念的痕跡。


──楊微屏──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