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0, 2009

當年老師要告我

中二那年的教師節,在你隔壁班的我和同學們,參與年輕實習老師策劃的節目,大約十多對男女同學穿上從各處搜集的不同國家的民族服裝,我在劇中是個穿和服的日本人。

那年應是很多同學的共同回憶,如今我們都已處在不同領域,那種情懷就如當年的許多同學都加入“面子書”的“80年代歌曲”,重溫昔日的點滴般萬般惆悵,卻為恍如昨日的歲月有無限感觸。

我比較慶幸的是一些當年的小學、中學老師,在我出來社會當記者後,卻拉近彼此關係,曾試過一次和當年的小學老師梅振民及中二時的紀律老師吳元元,同桌談起往事。那晚,我的職責是采訪新聞,兩位已退休的老師卻是司儀。

梅振民老師講起我中二那年在《好學生半月刊》寫了一篇“我寫老師”的文章,引發三、四名老師的不快而恫言起訴我,他為此還致電到我們讀的中學說情,說那是他的學生,要手下留情。當時是我們的中學紀律老師的吳元元,其實就是當年一直勸告我去向老師道歉的人,但這樣多年後他說不記得這件事情了。

當年倔強的我自認沒寫錯,覺得文章是以嘻笑怒罵的輕鬆方式反映不同老師的長處和短處,但因為間中涉及友族教師,經過一些老師斷章取義違反原意的翻譯,卻挑起老師的怒氣。最後不堪每天被召到教務處,處在弱勢的我只好向老師們道歉以早日解決問題,即使當年只有15歲的我都不相信幾個名校老師會聯合起來告一個中二女生。

如今,在報界工作,全國各地的同行們在今日的時勢中,有人在采訪過程中被毆,有人在寫新聞後被起訴,更有同行據實報導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捕。即使大家知道記者沒有錯,但在是非黑白被扭曲的強勢下,卻變成這樣的局面。

從過去老師要告我這個學生,到今天變成記者的我,常常看見報館接律師信或同行們在惡法下成為受害者,我想到你說的社會對老師的定位,再聯想到社會對記者的定位。雖然我們都在不同領域,可是承受和面對的都同樣是整個社會大環境的轉變,都比過去更複雜,很多觀念和價值觀都不再和當年一樣。

而我們所能做的,是無愧于心的去對我們各自立足的行業,堅持最初的信念。

──楊微屏──

2 comments:

  1. 哎,真难为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你当初写了什么,我很想看。跟你同校,我竟然不知道这会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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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不只是你不知而已,那時老師們都是悄悄的把我召去辦公室,他們沒有對外聲張的,如果被人知道幾個老師為了一篇文章,只因不能接受自己暴露在學生眼前的短處而要聯合告一個十五歲女生,會引起多大笑話。長大後的那一晚我問梅老師,那篇文章真的有損老師嗎,梅老師說根本沒有。那篇文章其實是以輕鬆文筆點出一些老師有趣的事情,以及一些小小的短處,但結尾時都有說我們很幸運有這些老師。

    ─楊微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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